本校衛生保健組提供相關醫療器材:
急救箱、柺杖、擔架、輪椅、冷敷袋及熱敷袋等,供全校教職員工生。
一、借用資格:本校教職員工生。
二、借用期限:每次最長以一週為限,必要時可辦理續借。
三、借用手續:
(一)借用者須持本人之有照證件,並押金新台幣壹佰元於使用前三天,填寫借用物品申請單,向衛保組提出申請。
(二)借用當天須填寫借物登記本。
四、歸還手續:
(一)若無毀損,於歸還時發還證件。
(二)如有毀損或遺失,借用者須在三日內修繕或補齊,再交還衛保組,否則,應照價賠償。
五、如有特殊原因無法如期歸還時,應在歸還日期前向健康中心辦理續借手續,重新登記歸還日期。
六、借用逾期未按規定辦理續借手續者,將由衛保組人員追還借用醫療器材。
七、賠償辦法:如有遺失或毀損,依財產之登記價照價賠償。